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某单位趸船维修项目(三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趸船维修(具体特征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
2.4估算价:495530.27 元
2.5计划工期:6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2.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7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9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4 年6月14日至 2024年 6月21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4 年6月14日至 2024年 6月21日,每日上午0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30分递交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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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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