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及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2〕204号、咸发改审批〔2022〕294号、咸发改审批〔2023〕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咸丰县高乐山镇代家沟 建设规模:本标段施工为对原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处理,封场填埋场总库容约550000m3,加固垃圾坝约3612m3、垃圾场四周帷幕灌浆、垂直防渗、石笼约353m3、封场覆盖膜约27602.9m3、坝前(后)积液井、场区防渗系统等。(具体以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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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为对原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处理,封场填埋场总库容约550000m3,加固垃圾坝约3612m3、垃圾场四周帷幕灌浆、垂直防渗、石笼约353m3、封场覆盖膜约27602.9m3、坝前(后)积液井、场区防渗系统等。(具体以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本标段为项目第一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15 合同估算价:31264698.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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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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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7(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 1 个标段,招标人按照标段开标顺序和本项目定标办法,在之前开标标段已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后面标段将不再被确定为中标人。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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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请于2024年06月15日至2024年06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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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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