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瑞国控建招字【2024】第064号
项目名称:瑞昌市棚户区改造桃园·幸福里安置房建设项目外墙保温专业分包工程(二次)
预算金额:1900812.03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812.03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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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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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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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国控建招字【2024】第064号 |
外墙保温专业分包工程 |
1 |
项 |
1900812.03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供货时间:2024年6 月24日至2024年8月15日,具体以项目部开工报告要求为准,工期52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有承包类似外墙保温安装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银行收款回执及销项发票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核查(销项发票为必须满足项),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3)管理人员配置:配备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施工员、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到场施工管理。以上人员中标后7个工作日必须接受招标人项目部的实名到岗且核查管理能力,核查合格才能进场开工,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开工前持证实名核查,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
(4)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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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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