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部楼宇维修改造工程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JHABH-F4002
三、项目概括:
|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某部楼宇维修改造工程代理服务项目 |
代理我部组织楼宇维修改造工程招标 |
北京市海淀区 |
签订合同后7日内按照行业规范完成招标文件拟制,直至项目招标完成 |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施工标代理金额共约为380万元(此处金额是指需要代理的项目金额,并非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按国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率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成立3年以上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申领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