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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4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已由盱眙县审批局备案证号:盱审批(经)[2022]01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西马机床东侧、穆山巷西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78.9亩(需代建公园9.9亩),总建筑面积约9.3万㎡容积率1.44、建筑密度19%、绿化率30%,主要建设装配式结构14幢楼、地下及配套建筑,其中共有产权房3幢、公廉租房3幢、安置房8幢,总户数694套,公租房168套,共有产权126套,安置房400套。

2.1.3合同估算价:275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自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

2.1.5 质量要求:设计: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电力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供电部门认可);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与供电部门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合格,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按期送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小区红线内外(包含接入工程和受电工程等)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图预算,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完成小区红线内外(包含接入工程和受电工程等)全部的工程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最终确保如期送电。

(3)在施工图审核合格后,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预算确认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费类似单项合同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注:1、①提供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 验收证明) 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 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 合同 ( 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 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如以上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和包含项目内容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2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3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3月3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3.7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6月14日至 2024 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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