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不见面开标)
本招标项目浙江安吉广和建设有限公司散装水泥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浙江安吉广和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二、招标范围
2.1散装水泥采购,型号分别为P.O42.5和P.O52.5(或P.II52.5)具体水泥采购量以招标人实际生产需求为准。
2.2控制价:P.O42.5控制单价为298.8元/吨,P.O52.5(或P.II52.5)控制单价为330元/吨,投标报价不得超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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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供货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招标人对中标人第一年供货期内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均考核合格且经过议价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3)供货期内,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不定期考核,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不予续签下一年供货合同。(具体考核细则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1家,备选供应商1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供货期内,如中标人无法保障服务品质和货物质量以及服务能力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供货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启用备选供应商,并与备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备选供应商按其投标承诺的价格进行供货。
2.5其余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为满足招标人生产需要,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三个品牌水泥的供货能力,且每个品牌均有本项目所需规格[P.O42.5和P.O52.5(或P.II52.5)]的水泥,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承诺函并明确品牌;
3.4投标人须具有水泥材料运输、运力保障的能力;
3.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3.6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5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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