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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清淤淤泥构建环湖近岸带方案编制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HYGS-G2024-0037 项目名称:太湖清淤淤泥构建环湖近岸带方案编制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其中10月15日之前完成方案编制,11月15日之前召开审查会并完成修改、提交最终方案报告。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被“****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确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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