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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城市空中交通试验运行航线划设及安全评估规划研究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ADL2024000175

2.项目名称:宝安区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城市空中交通试验运行航线划设及安全评估规划研究

3.预算金额(单位:元):4000000.00

4.最高限价(单位:元):4000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服务需求)

备注

宝安区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城市空中交通试验运行航线划设及安全评估规划研究

1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须具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多于2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和各参与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格式自定);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须具备)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须具备)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须具备)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均须具备)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5日至2024年06月25日08: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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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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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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