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述:根据宿迁邮政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泗阳县分公司快包揽收外包服务。
3、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泗阳县分公司快包揽收外包服务,供应商须自备人员和揽收设备(PDA、蓝牙电子秤)、揽运车辆等必备工具在泗阳县境内揽收快递包裹和电商标快邮件。供应商需根据邮政实时开发的客户情况,合理安排揽收线路,多频次揽收邮件,并将现场PDA揽收和客户交接揽收的邮件进行运输至邮政企业指定邮件处理中心并卸车。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邮政企业关于时间节点、规格质量、邮件安全验视、疫情防控等各项要求,做好邮件的揽收、分拣、运输、交接及退件工作。本项目合同期1年,预估业务量2932万件,预算495万元,根据月日均业务量区间设置单价最高限价,采用超额累进方式结算。投标人基于最高限价报综合折扣,折扣不得超过100%,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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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量区间(件) |
业务量权重(%)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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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 1 |
月日均业务量<7万 |
8.33% |
0.1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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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 2 |
7万≤月日均业务量<8万 |
16.67% |
0.1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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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 3 |
8万≤月日均业务量<9万 |
50.00% |
0.1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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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间 4 |
9万≤月日均业务量 |
25.00% |
0.1678 |
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4、 中标原则: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并计算供应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高低提出供应商排名建议,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和1名备选供应商,其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3) 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或宿迁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 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具有快递行业类似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 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两周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或设立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5日 - 2024年6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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