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市 2023 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都江堰市 2023 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2024〕2-2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_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成都市都江堰市 2023 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2024〕2-21)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成都市都江堰市 2023 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天马镇的建华社区、金陵社区、金玉社区;青城山镇的赤城社区、青田社区、欣禾社区;石羊镇的水月社区、集祥社区;银杏街道的上游社区;聚源镇的桂桥社区、大合社区、双土社区、笆桥社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水田恢复建设0.96 万亩。具体 建 设 内 容为:田块整治4758.8 亩;土壤改良 4758.8亩次;新建提灌站 1 座;整治 渠 道66.32km;整治和新建田间道路 8.23km等。
监理服务期:16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 监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水工建筑)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注册证书 (须为 本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3年(□已完成 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施工监理业绩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7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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