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沅江市粮食物资中心储备库建设项目(二期)质量检查服务已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沅发改核【2024】22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沅江市粮油购销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省沅江市粮油购销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沅江市粮食物资中心储备库建设项目(二期)质量检查服务
2.2项目地点:沅江市南大膳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进行,新建南大中心库,总建筑面积 33789.06平方米,仓库容量:14.6万吨,仓房最大跨度24m,建设平房仓、机修车间、机械罩棚、一站式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粮食物资仓库、门卫室、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质量检查服务,包括单桩竖向搞压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浅层平板检测、水泥搅拌桩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水泥经搅拌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主体结构检测、植筋拉拔检测、钢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防雷检测、消防设备评定、原材料送检、土壤氡检测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量清单。
2.4服务期限:360天。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包括施工全过程质量检测服务及施工完成后检测鉴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单桩竖向搞压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浅层平板检测、水泥搅拌桩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水泥经搅拌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主体结构检测、植筋拉拔检测、钢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防雷检测、消防设备评定、原材料送检、土壤氡检测等),具体检测鉴定项目和要求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 以及满足设计的需求”为准。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检测资质:满足①、②任意一项: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同时含 1、建筑材料及构配件;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3、地基基础;4、建筑节能;5、钢结构) ②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注明检测范围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同时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 认证)证书。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 自新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 号)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 2024年7月31日。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起)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1)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 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以补偿。
5(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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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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