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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竹木加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西区)经一路及纬一路排水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4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尤溪县竹木加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西区)经一路及纬一路排水渠工程

  2.项目编号: FJPCZB(CS)202400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尤溪县竹木加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西区)经一路及纬一路排水渠工程

1项

2379249.00

238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上标注的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和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 06 月 17  日至2024年06 月 21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购买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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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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