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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提质增效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修复(建成区主支管网)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4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提质增效城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修复(建成区主支管网)工程项目-“333”提质增效项目(E、G达标区建设)(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集团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成区主支管网修复E、G区域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请登录)

2.1.2建设规模:针对建成区老旧管网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修复完善,主要出现的问题现象如树根穿刺、残墙坝根、支管暗接、管道变形、管道异物穿入、管道破裂、挡墙未拆等;针对此类问题现象进行有效修复,具体修复方案如下,局部树脂固化修复、CIPP紫外光固化修复、管道开挖修复、裂管法修复、铣刀机器人切除树根等。

一标段(建成区主支管网修复E区域施工):E区修复污水管道约2.0公里、雨水管道约3.0公里。

二标段(建成区主支管网修复G区域施工):G区修复污水管道约2.3公里、雨水管道约3.8公里。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188.37万元;二标段约521.64万元

2.1.4工期要求: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其他: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开标顺序按二标段、一标段的顺序,按开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首先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再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已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后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若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该投标人同时也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本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他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除外),依次类推。

2.2招标范围:针对建成区老旧管网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修复完善,主要出现的问题现象如树根穿刺、残墙坝根、支管暗接、管道变形、管道异物穿入、管道破裂、挡墙未拆等;针对此类问题现象进行有效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4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8)拟派项目人员须具备至少3名持有效“有限空间作业”证书和2名“非开挖修复作业”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且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以上人员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确定3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和2名非开挖修复作业人员,要求人证合一,并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实际操作能力,人员由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

(9)投标单位须自有下列疏通设备且确保在此项目使用:1.高压清洗车、清淤机、吸污车、紫外光固化修复设备、直径300mm至1500mm各规格封堵气囊等清淤疏通设备;2.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氧气瓶、潜水衣、呼吸器等安全作业设备。(以上机械、设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产权证明资料、设备采购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和设备照片)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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