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4年三维人脸识别物资框架采购,采购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框架采购主要是采购三维人脸识别所需的硬件设备及配套软件,主要包括三维人脸识别摄像头、三维人脸识别模块、终端安全登录模块、终端安全登录客户端、协同签名模块、协同签名客户端;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为合同的签订主体,在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合同约定的具体事项。本框架采购金额是预估量,采购人不承诺所有成交人在框架有效期内能收到采购需求,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框架期限说明:
(1)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采购方无有效的框架协议,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采购方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未结束,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
(3)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预估金额的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预估金额的80%)(下同)时,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5)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框架协议有效期,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
(6)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7)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A、在框架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B、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8)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9)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生产产品订单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2.2采购范围: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4年三维人脸识别物资框架采购,采购三维人脸识别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主要包括三维人脸识别摄像头、三维人脸识别模块、终端安全登录模块、终端安全登录客户端、协同签名模块、协同签名客户端。
2.3项目实施地点: 广东省 广州市。
2.4采购分类:框架采购。
2.5项目类别:货物。
2.6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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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单价最高限价合计(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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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三维人脸识别物资框架采购 |
90 |
/ |
1 |
2024年三维人脸识别物资框架采购 |
90 |
82.097 |
否 |
自生产产品订单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到货验收;180天内完成安装验收。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7本框架项目适用范围:本次采购结果适用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所有项目】
2.8框架招标有效期:(1)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采购方无有效的框架协议,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采购方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未结束,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
(3)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预估金额的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预估金额的80%)(下同)时,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5)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框架协议有效期,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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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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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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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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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2023年报告。如2023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1-2023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3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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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应截图;没有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或供应商处罚预警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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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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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录)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3日2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06月18日20时00分00秒
4.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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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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