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民丰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民丰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2.2项目编号:JLZH
2.3招标范围:拆除房屋、道路等全部拆除工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标段征迁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如下:
|
标段 |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
|
一标段 |
JLZHZB202406035-1 |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工程)一标段 |
2901009 |
|
二标段 |
JLZHZB202406035-2 |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工程)二标段 |
705463 |
|
三标段 |
JLZHZB202406035-3 |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工程)三标段 |
2528013 |
|
四标段 |
JLZHZB202406035-4 |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四标段 |
2079280 |
|
五标段 |
JLZHZB202406035-5 |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工程)五标段 |
1384509 |
|
六标段 |
JLZHZB202406035-6 |
长春市绿园区民丰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六标段 |
1498615 |
本项目允许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同时就以上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本项目评审顺序为标段一至标段六,在上一标段被推荐为中标人的投标人,不参加后续标段评审。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近三个月在职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7月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