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永胜县2024年程海流域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项目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437.1
最高限价(万元):437.1
采购需求:永胜县2024年程海流域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项目物资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药剂、诱捕器等防控物资,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包含发放物资花名册,完善报账手续,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最短供货期;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智能虫情测报灯、生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智能虫情性诱测报仪,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标段2:药剂、诱捕器等防控物资,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包含发放物资花名册,完善报账手续,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报最短供货期;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智能虫情测报灯、生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智能虫情性诱测报仪,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标段3:文件中技术参数所列的要求如出现引用品牌、型号、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不具有指向性,供应商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投报等同于或高于采购文件中所列技术参数的产品。 标段4:文件中技术参数所列的要求如出现引用品牌、型号、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不具有指向性,供应商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投报等同于或高于采购文件中所列技术参数的产品。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 1.供应商提供货物需具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测)报告、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授权产品承担质量责任承诺、农药三证等;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6-14 00:00至2024-06-21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7-04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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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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