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充装检测。
二、项目内容
共计37个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进行充装检测,分别为:合肥站2个90L、2个70L;合肥南站16个90L;合肥北城站1个120L;蜀山东站4个90L;全椒站1个70L;金寨站3个90L;无为站3个120L;巢湖东站2个150L;长临河站3个90L。
在拆除原有气瓶送检期间,中标单位必须使用功能完好、型号匹配的气瓶代替,保证送检期间气体灭火系统正常运行。
三、招标内容
根据检测内容,依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等要求进行充装检测工作(或全部更换,但总价不得超过预算费用)。检测技术标准分别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25972-2010、《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惰性气体灭火剂》GB20128-2006、《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GB18614-2012、《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GB13075-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GB13004-1999、《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4-2006、《气瓶安全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
四、参投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投标单位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文件从业条件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登记(须提供在该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具备二级消防资质标准。
3.投标单位须具备近3年内同类业绩,并提供至少一份提供气体充装检测合同(复印件)。(2021年至今)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没有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不接受近3年内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2021年至今)
五、报名时间、方式
1.公布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19日(五个工作日)。
2.报名:2024年6月20日至25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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