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708-BZ********AF(24WC0071) 项目名称: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4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沙坪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10个消防救援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数量:1项最高限价(折扣):9折简要服务参数:投标人应提供丰富的肉类,供采购人选择、下单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为1年(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1.投标人(服务承接单位)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服务承接单位)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投标人(服务承接单位)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