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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二合同项目小型预制构件工程项目公告
日期:2024-06-14 收藏项目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LY-2……

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二合同小型预制构件工程劳务采购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日照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日照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工程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最低价中标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响应形式

单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8个月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二标段(K728+300-K759+671.375)主线全长31.371公里,投标价223229.56万元,计划工期2023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计36个月。位于日照市境内,包含桥梁:大桥1787.52m/7座、中桥313.56m/5座、小桥156.32m/8座、分离立交231m/3座、通道65座、涵洞27道、天桥5座,互通立交5处。路基挖方116万方,路基填方309.93万方,路面727.563千平方米(含涛雒互通立交、虎山互通立交,稍坡、岚山及汾水复合互通枢纽立交、日照服务区,不含新石铁路涉铁段工程)。

2.2 采购范围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二合同小型预制构件工程劳务采购拟选择1家单位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供应商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4、企业信誉良好且是劳务协作单位库入库单位

业绩要求

1、至少有一个相同施工业绩或类似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1.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
  2.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0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

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

的情况(提供信誉自查承诺,格式可自拟,后附“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2个包段,最多成交1个包段

3.3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4至2024年6月18日17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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