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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经济开发区商务中心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4 收藏项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泗阳经济开发区商务中心;

(二)工程规模:包含商务中心(A、B、C区)、前楼、室外零星维修工程及前楼给水增压泵房及设备工程,具体包含部分墙面、吊顶及屋面防水拆除,新做墙面、吊顶、室内筒灯更换、室外地埋灯更换、室外增加加压泵房及加压泵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30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预算价:329348.88元,最高投标限价:329348.88元。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付合同价款的5%;所有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60%,所有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并经审计后付至合同价的97%,剩余工程款质保期满两年后付清。

三、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三)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投标人应于2024年6月14日9:00至2024年6月18日18:00时止,(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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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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