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6万元/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
|
采购标的内容 |
合同履约期 |
合同履约地点 |
|
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救援等服务 |
自服务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采取“1+1+1”模式签订服务合同,即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供应商满足服务要求,可续签下1年的服务合同。供应商最多服务3年。 |
按采购方要求的合同履行地点 |
本项目不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3月至5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3月的单位提供自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等情况,提供相应法律、规定条文及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