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2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维修房间96套,使用面积5688.11㎡。
主要维修内容:墙棚面修补,门窗维修,墙地砖修补,卫生间维修,晾衣间和开水间、洗衣间维修改造,供电线路敷设及更换安装灯具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下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的名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寓维修-35B栋公寓部分房间维修工程”,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证件信息与企业信息一致;3.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 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施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磋商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近三年指网站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当天在三年内)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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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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