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胡杨河市至奎管处客运站暨公交首末站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由 第七师交通运输局 以师市交发(2024)15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胡杨河市市区
3.工程规模:改造地坪5561.83㎡;改造围墙626m;新增汽车充电桩4座;新增充电桩车棚189㎡;暖房304.24㎡。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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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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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 |
胡杨河市至奎管处客运站暨公交首末站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
改造地坪5561.83㎡;改造围墙626m;新增汽车充电桩4座;新增充电桩车棚189㎡;暖房304.24㎡。本项目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纪要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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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6月20日 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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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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