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水处理药剂(碳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水处理药剂(碳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64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计采购碳源药剂1934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水处理药剂(碳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5544)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水处理药剂(碳源)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至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至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同一品牌的药剂生产商和其授权的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货物在不小于2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的合同不少于1个(注:需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若供货合同中未能体现处理规模的,可提供评价为"满意"的用户满意度调查表,调查表格式须与招标文件中所提供格式一致。);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国家认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原件);该报告必须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一年内出具的、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药剂参数指标的完整报告,且该报告上应印有CMA认定标志(同时须提供第三方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9、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 2024年06月1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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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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