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2402-GP-SC-123F
项目名称:通勤班车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通勤班车租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通勤班车租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凭证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投标无效
(8)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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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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