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业主为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五星镇同乐村
2.2项目规模: 2*500t/d
2.3服务期限: 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
2.4招标范围: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2条焚烧线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维护服务,承担2套烟气出口 CEMS 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数采仪装置、2套SCR入口CEMS在线检测系统日常维护、消缺、预防性维修、故障检修、临修、设备保洁、标定、数据报送和环保迎检、资料整理、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保障烟气CEMS在线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其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满足环保排放要求。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方必须具备中环协颁发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营服务能力认证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并至少提供 2名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证)。
(3)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自 2021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类似运维服务业绩的合同业绩,并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以及相关业主单位的业主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体现“驻厂”字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方必须遵纪守法,近三年未遭受过环保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文件。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自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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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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