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一期炉后除尘脱硫系统安全防护治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播明镇符村
2.2项目规模:2*135MW+2*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60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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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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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炉后除尘脱硫系统安全防护治理 |
一期炉后除尘脱硫系统安全防护治理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炉后除尘脱硫系统安全防护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评审现场查询,不以投标人未提供截图为否决条件。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评审现场查询,不以投标人未提供截图为否决条件。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有不少于3个火电机组保温更换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关键内容主要页和合同签字页)。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13 15:20到2024-06-19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7-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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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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