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预算/限价:无
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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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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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海淀区北部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停车设备投资建设运营(BOT)项目 |
1项 |
内容:中标人须在中标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并完成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划审批,报批过程中涉及院方应出具的相关材料或证明时,院方予以协助办理。并负责本项目工程投资、设计、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导引标识、停车相关软硬件等)、管理、运营、移交并承担风险。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亮甲店3号; 建设时间要求:2024年11月30日进入试运营阶段。 运营期:20年 其余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内容履约完毕止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下列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须具有实施本项目建设工程所必须的资质及专业能力(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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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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