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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马河口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3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生态路与324省道交叉口西北侧(侍庄街道朱胥、于庄境内);  

2.1.2建设规模:垃圾填埋方量约为252847立方米,垃圾筛分总量约为303416吨;

2.1.3最高投标限价:49532857.60元;

2.1.4工期要求:5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灌云县马河口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改造、筛分治理、室外电气、室外给水、室外消防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建造师的,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填埋场治理或垃圾治理或垃圾处置项目的业绩。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施工合同为准。

(4)如为工程内容含垃圾填埋场治理或垃圾治理或垃圾处置的,则该部分金额须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且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5)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需在类似业绩中为项目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规模、金额、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投标人需承诺,本项目如中标,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能立即赴本项目任职,且不在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兼任职务(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由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担任,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

4.2……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 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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