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佑信达竞磋(服务)2024-005项目名称: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林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00元(包一:********.50元,包二:********.25元,包三:********.25元)最高限价:********.00元(包一:********.50元,包二:********.25元,包三:********.25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林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包一数量:1预算金额(元):********.5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林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包二数量:1预算金额(元):********.25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备注:/标项三标项名称: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林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包三数量:1预算金额(元):********.25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备注:/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具体按签订的合同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项目的3个包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包(按逻辑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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