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024年1月份初,按照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的安排,山西潞安能化生产服务有限公司所属50余名员工将通过山西潞安金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进入我公司,补充至生产辅助短缺的司磅工、水处理、脱硫脱硝、灰场服务等岗位。实际仅派遣了28人,远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用人需求,因此需要增加劳务派遣人员20人。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以及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所以地处长治市的金桥人力无法为晋城籍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为保证公司生产辅助岗位用工需求,拟采取询比方式选取一家劳务派遣单位。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标段(包)内容:
包括人员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统一管理人事档案、缴纳社会保险、代发工资等。
2.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北安阳村。
2.5服务要求:符合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两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劳务派遣服务相关同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和对应发票(任意一张)(含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所在页等),如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13日17:30至2024年6月17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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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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