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防爆电气定期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404-FW48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防爆电气定期检验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三采气厂生产现场防爆区域内防爆电气需开展定期检验(第二轮):为了确认油气田各类站场中所含爆炸危险场所内电气装置在运行状态下防爆性能的安全可靠、拟委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油气田危险场所在用的防爆电气装置按规定周期进行的例行第三方检测。
2.2招标范围:
第三采气厂生产现场防爆区域内防爆电气定期检验,项目预计金额120万(不含税,不含材料费),共需1名服务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所辖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证书附表检验检测的项目内容应包含防爆电气类)。
3.3人员要求:本项目应配置项目管理(技术)负责人1名,至少配置检验人员2名。检验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防爆电气作业)1名;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名;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1名;1人可持多证。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8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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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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