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项目经理部就本项目围堰施工3区机械租赁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施工(第 1 标段)建设内容为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清淤约500万m³,项目需修建围堰,计划租赁机械设备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2招标内容
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项目机械租赁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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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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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履带式液压挖掘机 |
0.8m³ |
台班 |
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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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压路机 |
20t |
台班 |
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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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土机 |
135KW |
台班 |
467 |
注:机械租赁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机械设备供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许可范围,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疏浚、中交天航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征信报告。
3.6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
3.7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3日15:00至2024年6月18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15: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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