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ZZTP******** 项目名称###县太平镇林塘村大###路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县太平镇林塘村大###路硬化工程 ******** ********.00 项 建筑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通知施工之日起6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库〔2023〕7号)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清晰完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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