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智能化育苗(秧)工厂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五河县双忠庙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工程预算
1.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五河县双忠庙镇訾湖村,新建3栋玻璃温室、2栋连栋薄膜温室、1栋育苗辅助设施用房、1栋农资农具库,室内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18142平方米,其中,连栋玻璃温室约10479平方米、连栋薄膜温室约5684平方米、育苗辅助设施用房约1039平方米、农资农具库约940平方米、门卫室约26平方米、室外道路、给排水、供电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项目规模:全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容。
3.项目性质:工程施工类
4.实施时间:2024年6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五发改投资(2023)198号
6.工程预算:1967.176744万元(含暂列金100万元)
九、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7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③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2.项目经理要求
(1)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电子证照
(请登录)十一、项目范围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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