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廊坊部分)土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改建水文站13处,新建水文站5处,改建水位站24处,新建水位站42处,改建雨量站13处,改建巡测基地1处,全面提升区域水文测报能力2、招标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廊坊部分)土建工程 3、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廊坊市4、质量要求:合格5、工期:2025年12月31日完工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河北省水文测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廊坊部分)土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项目副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5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6、信誉要求:投标人(只查询投标人本身,不含其分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不再享受价格加分优惠政策。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04%;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分包,如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如不分包,直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4 09:00至2024-06-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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