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江门蓬江翡翠观澜商住项目(二期)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5万平方米,配套市政道路约1.2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1#~17#高层住宅、18#~33#多层住宅、34#~35#商业、36#~37#配套、39#幼儿园及对应地下室、小区外区间道路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内容
2.2.1本项目预计租赁2台QTZ125(W6017-10B)塔式起重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2.2.2本次招标的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
2.2.4交付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道猪乸环地段。
2.2.5履约保证金:10%。
2.2.6支付条件:(1)进(出)场及安拆费支付:租赁设备进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备案,经甲方确认可投入使用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并出具相应发票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的50%;剩余50%的进出场费在设备拆除并运出现场后支付。
(2)租金从租赁开始使用后的次月起,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支付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月结算单,甲方按程序进行审核,乙方每月30日前提供当月结算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给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后于次月30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租金的60%,剩余比例中包含需要扣留的履约保证金10%、其他暂扣款30%的月度结算费待甲乙双方完工结算完毕30天内无息支付。
2.2.7最高限价:无。
2.2.8 本次招标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三级以上运营满两年。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安拆、维护保养、检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为公司固定工作人员,拟配备本项目的塔式起重机司机与指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
3.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产权为投标人所有,并提供标的物产权备案证与产品合格证。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内不少于3个施工升降梯租赁服务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3.6.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服务的工程项目业主、客户无不良质量、服务评价。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3日15时至2024年6月18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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