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充氮气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招标人: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
2(请登录)
3.项目名称:颐中(青岛)物流有限公司充氮气调设备采购项目 。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请登录)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6.实施地点:(请登录)
7.项目主要内容:采购充氮气调设备3台。设备采用AC380V/50Hz供电电源,实际供电功率小于等于60kW,设备所产生的最高氮气纯度不小于99%,氮气纯度98%时,氮气产量大于等于200Nm³/h。包含制氮机组、气体净化过滤模块、气体检测系统、显控系统、配电箱、配套气流管网、设备平台、标识、接口、阀门、软管等设备及其它配套设施。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无须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 标段1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830000.00元/台;标段2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846000.00元/台;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是,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按照标段1、标段2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第1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仍可以参与后续标段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第2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1)标段1:设备采用PSA制氮工艺,计划采购1-2台充氮气调设备。
(2)标段2:设备采用VPSA制氮工艺,计划采购1-2台充氮气调设备。
各标段至少采购1台,具体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本项目设备采购总数量不超过3台。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 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6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2日零时起至2024年06月18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