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习水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习水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1项
本项目采购预算:¥600000.00(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0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5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习水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服务期(或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保证金相关信息
(请登录)三、公告发布媒体(请登录)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的证明材料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①提供2024年01月(含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2024年01月(含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其投标无效。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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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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