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名称: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2.2工程建设地点:景德镇市珠山区广场北路东侧、珠山大道北侧;
2.3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0.7亿元;
2.3.1设计费:本次招标设计费暂定为1420.6万元,本项目具体设计费以实际建筑面积(含新建、改造)乘以100元/平方米为准;
2.3.2勘察费:本项目勘察费按照土层110元/米,岩层180元/米计取,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勘察工程量确定结算价。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约 95.4亩,规划床位1200床,总建筑面积约 1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后勤综合楼、健康管理康复中心、各类服务大楼、医疗中心以及智慧医院系统配套设施建设。其他配套用房需满足规划条件及地方、国家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其余规划条件以最终规划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为准。
2.5.1勘察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全过程勘察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2.5.2设计招标范围: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人防地下停车场工程等(含咨询与评价))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难度问题等,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应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通过各部门审批及图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95日历天(方案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3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
2.8招标人将不对未中标人进行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团队成员中:
3.1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2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
3.3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4年06月14日起至2024年07月07日下载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资审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8日9时30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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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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