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内容为对走航监测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服务,主要包括进样装置的维护、仪器维护并检测、仪器校准、仪器性能状态参数调整、标准曲线重新制作、仪器故障维修等运维服务。服务内容见下表:
表1维护与保养服务主要工作清单
|
序号 |
内容描述 |
频次 |
|
1 |
进样管路清洗、过滤器清洗,反吹维护; |
4次/年 |
|
2 |
进行仪器维护、检测,按照《仪器维护检查报告》表进行维护检测,并形成报告 |
4次/年 |
|
3 |
仪器校准:质量校准并提交校准报告 |
4次/年 |
|
4 |
仪器性能状态参数调整:分辨率、响应强度; |
4次/年 |
|
5 |
标准曲线重新制作;(标气和配气仪客户提供) |
4次/年 |
|
6 |
仪器故障维修 |
按需 |
二、项目服务期限、地点
(一)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
三、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一)运维人员:专职技术人员定期完成运维服务。
(二)仪器运行日常运维:
按仪器说明书要求,定期前往现场检查仪器运行工况,并对仪器采样管、过滤器进行清洗反吹,对检测器、膜组件等耗材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更换,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运维期间提供仪器的清洁、调整、检验和测试等检修保养服务,以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
每季度提供运维记录表,内容参考运维记录表。
(三)仪器质控:
仪器正常监测期间,按要求每季度进行1次仪器校准,重新制作标曲,保证监测数据有限性,并如实填写质控记录表;
仪器更换关键部件后,需按说明书要求进行质控,保证数据有效性,按要求做好质控数据记录;每季度提供质控记录;
四、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项目总包价形式报价,不能分拆报价。本项目的总价报价上限为人民币10.0万元,供应服务商所报总价超过此上限金额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