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珠海市平沙物资商业有限公司兴平文具店物资供应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包组一:文具供应商;包组二:劳保用品供应商;包组三:体育用品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三个包组可以同时兼投兼中。
注:本次中标仅代表各中标单位取得作为供应商的资格,并不意味获得具体供货业务,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供应商供应业务的数量及费用金额,其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
3.项目预算:本项目不设预算金额。
4.服务期(每包组):签订框架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3年(采用1+1+1的形式)。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对投标人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评价合格后,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再与其重新议定价格并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约二次)。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招标人需求变化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再需要此次采购内容或供应商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招标人不再与中标人续签合同。
5.投标报价上限(每包组):≤100.00%。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以《采购目录清单》中的单价金额为基准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每包组)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单位(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信用信息:投标人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投标文件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其中包括基础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③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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