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粮日清预处理车间照明改造工程,采购人为中粮日清(大连)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粮日清预处理车间照明改造工程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粮日清预处理车间照明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采购范围:中粮日清(大连)有限公司榨油厂预处理车间照明灯具及线路进行更新改造。安装80盏节能LED三防灯具,重新布置线路,包括敷设线管约1460米,线缆敷设约2980米,安装总照明配电箱1台。改造后旧拆除旧灯具及线缆、线管运到指定报废地点,并对现场进行卫生清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耗材与项目需要相互匹配。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项目中,其总报价和单价不做调整。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要。
承包方需提供整个项目的技术资料(电子版、一套正本、二套副本):现场照明灯具布置图,照明配电箱单线图及相关灯具的使用说明及合格证。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4项目实施地点:中粮日清(大连)有限公司榨油厂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具体质量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7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84,000元(含税),大写壹拾捌万肆仟元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人员要求:无
3.4 财务要求: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 、转的状态,报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5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类似机电安装业绩并能够提供验收报告。
3.6 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上 3 项内容,供应商须自行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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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中粮日清预处理车间照明改造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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