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57000.00 元
最高限价:1557000.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万安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成果汇总服务项目 | 1 | 项 | 1557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获得相关数据积极开展成果编制工作,于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采购人有其他要求,中标人按要求进行调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4 号),以上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并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采购人将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2依据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类型:服务类。3.3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4、其他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0:00 至 2024年06月21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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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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