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人:江苏盐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射阳至盐城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1.3项目地点:射阳县境内。
1.4工程概况:射阳至盐城高速公路起自射阳县日月岛南侧与329省道(规划)交叉处,沿射阳县城规划区南侧向西,跨越战备河、226省道、运棉河后,路线折向西南跨越,止于盐城北侧新坍镇附近与沈海高速公路交叉的新坍枢纽(新建),路线主线全长约22.5公里,总投资24.5亿元,全线共设置新坍枢纽、合德互通、射阳新区互通3处互通式立交,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路基宽度27.0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1.5招标范围:射阳至盐城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设施、隧道机电设施、总体外观等检测工作。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2182-2020)中相关检测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完成后,出具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1.6检测要求: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指定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现场检测结束后,提交最终检测报告。
1.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3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1.8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后2个月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
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a.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资质)。
b.业绩条件: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2、项目负责人条件
a.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当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证书须为交通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b.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3、其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报名时间: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8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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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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