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晋太广告印刷有限公司是负责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局集团公司)管内广告媒体规划、开发、经营和管理的企业。
二、招商项目及底价。
1.本次招商项目:太原以南19站站内灯箱、广告牌广告媒体广告发布权公开招商
2.媒体位置及数量:
位置:
(1)大西高铁14站(晋中站,祁县东站,平遥古城站,介休东站,太谷西站,灵石东站,霍州东站,洪洞西站,临汾西站,襄汾西站,侯马西站,闻喜西站 ,运城北站,永济北站)站内灯箱及广告牌广告媒体。
(2)太原以南普速5站(榆次站、介休站、临汾站、侯马站、运城站)灯箱广告媒体。
数量:
1.大西14个高铁站灯箱、广告牌广告媒体数量为379块,其中,灯箱广告位 (合计354块)(晋中站45块,祁县东23块,平遥古城27块 ,介休东16块,太谷西19块,灵石东20块,霍州东17块,洪洞西 17块,临汾西39块 ,襄汾西 20块,侯马西23块 ,闻喜西10块 ,运城北61块,永济北17块)、广告牌25块(太谷西 侧墙2块,祁县东 侧墙3块,介休东 侧墙4块,灵石东 侧墙2块,霍州东 侧墙2块,洪洞西 侧墙2块,襄汾西 侧墙2块,闻喜西 侧墙2块,运城北 侧墙1块,永济北 侧墙2块,晋中2块,临汾西1块)。
2.太原以南普速5站灯箱广告媒体数量为61块(榆次站4块、介休站14块、临汾站23块、侯马站9块、运城站11块)。
3.位置示意图:见附件(标红的广告媒体为此次招商媒体)
4.经营期限:3个完整经营年度。
5.付款方式:
每年分四次支付,除第一次付款为自合同签订5日内支付外,每次付款距媒体使用时间提前2个月,具体付款时间按照合同签订为准。
三、竞商资格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业务;
3.竞商人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4.竞商人(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截止《竞商文件》受理结束前,在与我公司过往经营活动中,无积欠付我公司2024年6月12日前应付款项(含广告费、履约保证金等),无与我公司存有法律诉讼纠纷。
5.竞商人(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与招商人存有广告经营合作,但相关合作协议提前解除的,从提前解除协议签定日期(以最前日期为准)起,竞商人(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提前解除项目的竞商。
6.竞商人必须没有被列入过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和无经营异常情况(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后移出的除外)。
7.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实收资本鉴证报告为准),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以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发票原件为准);
8.具有相关广告媒体运营发布经验。
9.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商,需提供其在报名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
10.本次竞商不接受个人、联合体竞商。
11.本次招商活动是企业自主招商行为,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投标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四、竞商要求:
1.竞商前须交纳竞商保证金,未缴纳者不具备竞商资格,竞商不成功原数退返竞商保证金(不计息),弃商或中止竞商,保证金均不退返。具体缴纳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2.广告媒体发布需符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范。
五、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1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领取招商文件。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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