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400-JSZG-G2024-0064
项目名称:新北区城市照明设施维修LED更换项目劳务采购
预算金额:10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0万元;采购包2:200.000000万元;采购包3:200.000000万元;采购包4:200.000000万元;采购包5: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952.154938万元;
其中:第一标段人民币1959033.77元;第二标段人民币1940767.05元;第三标段人民币1840890.45元;第四标段人民币1783532.71元;第五标段人民币1997325.4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新北区城市照明设施维修LED更换项目劳务采购,主要针对纳入此次新北区城市照明设施维修LED更换范围内的城市照明设施排查、改造、提升等工作。其中:
第一标段范围为高架桥面照明设施改造,预估改造设施量14555盏;
第二标段范围为地面公路灯、小区照明设施改造,预估改造设施量8222盏;
第三标段范围为地面公路灯、小区照明设施改造,预估改造设施量7771盏;
第四标段范围为地面公路灯、小区照明设施改造,预估改造设施量7759盏;
第五标段范围为地面公路灯、小区照明实施、隐患部分(含直埋电缆改造)设施改造,预估改造设施量为3013盏;
以上五个标段对应施工范围及工程量详见附件。
招标人可根据各标段实施进度、质量或其他影响事项需求调整区域,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以上五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中标资格。如果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则由排名在前的单位优先选择中标标段,其他标段则确定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经理、安全员各1名;所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同时具备安全员B证;所配备的安全员须具有安全员资格证(C证、C2证或C3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对应的证书);
3.3.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0人劳动力数量(所配备的人员应均为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1)同时具备电工证、高处作业证、电焊工操作证、高空机械(升降机)操作证四证合一的至少2人;
2)具备电工证至少8人;
3)具备高处作业证至少8人;
4)上述1)-3)项目人员均不能重复;
(①提供所配备的人员身份证②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对应的特种作业技能证书③提供投标人与配备上述30人签署的劳务合同④电工、电焊工、高处作业证须为应急管理部门颁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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