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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限 |
交货地点 |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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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和一期工程互通及附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JA-1标段杆件、指示牌采购项目 |
采购一批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灯杆、F型交通违法监测系统抓拍杆、L型卡口系统杆件、交通诱导系统情报板杆件和L型杆件、电子警察指示牌、测速指示牌及挑臂杆等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15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批供货,清单附后,其他批次,根据采购人要求15日历天内供货 |
(请登录) |
2886339元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3 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1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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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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