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外给排水交钥匙工程招标文件澄清、补遗公告(一)
各投标单位: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内工程量清单变更,变更后清单详见澄清文件内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变更后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2、本项目招标限价为¥7,359,347.07元。
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0.8中标净下浮率修改为“本工程中标净下浮率为: %。(中标净下浮率是指中标价相对8177052.3的下浮比例,即:中标净下浮率=(8177052.3-中标价)/8177052.3,其中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各投标单位: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内工程量清单变更,变更后清单详见澄清文件内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变更后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2、本项目招标限价为¥7,359,347.07元。
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0.8中标净下浮率修改为“本工程中标净下浮率为: %。(中标净下浮率是指中标价相对8177052.3的下浮比例,即:中标净下浮率=(8177052.3-中标价)/8177052.3,其中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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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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