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条件 1、要求承租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承租以物抵债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2、承租人负责承担上述以物抵债资产使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护费、采暖费、保险费、电费、水费、工商管理费等。 3、在租赁期内,若我司出售上述抵债资产,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限期搬出时,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我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以物抵债资产情况 抵债资产为位###市宁远办事处羊安乡八斗村,土地面积********㎡,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房屋建筑物20项,其中: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9栋,建筑面积合计********.3㎡,包括办公楼、厂房等;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及附属工程11项,面积合计********㎡,包括变电所、消防蓄水池及地下泵房等。 风险提示: 1、上述以物抵债资产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故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本次出租的以物抵债资产将按其现****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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